拖欠高额管理费者 一律告 隆市局:发罚单或充公产业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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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高额管理费者 一律告 隆市局:发罚单或充公产业

    (吉隆坡10日讯)“拖欠高额管理费者,一律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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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市政局今日发出文告指出,当局委任的其中一个建筑物委员会(COB),向4名拖欠高额管理费的业主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发出罚单要求偿还拖欠管理费,若仍顽固拒绝就范,或面临牢狱或产业被充公等惩罚。

    该文告提及,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吉隆坡市政局可委任建筑物委员会(COB),赋予维护和管理辖内分层发展的职责和权力,而截至目前,直辖区共有30个分层发展区,已委任市政局建筑委员会负责管理。

    “上述地区此前都没获得妥善管理与维护,抑或是没人有意组织和成为公共管理机构的委员。”

    文告说,如果没有系统化办公室、文件资料不齐全,拖欠高额水电费、拖欠承包商费用、公共资产损坏、不曾准备账目或稽查报告,及拖欠管理费等,将导致市政局委任管理中介的工作,面对诸多挑战。

    “由于意识到征收管理费的重要性,市政局建筑物委员会其中一个管理中介,即受委管理甘榜峇鲁热水湖组屋的Tetuan Azimi & Co有限公司,已向4名拖欠高额管理费的业主采取行动,透过法律途径,如发出罚单或充公旗下产业,要求拖欠者偿还欠款。”

    拒还管理费影响维修 管理工作 

    吉隆坡市政局强调,倘若业主拒绝合作还清管理费,将导致维修和管理工作无法良好进行,而缺乏财务资源,也会影响维护和管理的规划与执行工作,包括清洁、缴付水电费、维修损坏设施和电梯修护等。

    为此,市政局建筑物委员会希望各执法单位,如共管机构(JMB)、管理层(MC),以及受委的建筑物委员会,都能向拒绝缴付维修费的业主,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各业主也受促履行责任,每月偿还管理费,确保各个管理机构都有稳定的财务能力,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文告也说,市政局建筑物委员会将继续提供最好的服务,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各管理机构也受促援引757法令赋予的权利行事,尤其是向业者收取拖欠管理费的工作。

    “市政局建筑委员会也将提供适当的指导与关心,确保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的社区阶层,过着和谐与舒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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