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书污辱元首 华男被罚6000令吉 | KL人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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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书污辱元首 华男被罚6000令吉

    (吉隆坡17日讯)一名华裔男子因透过面子书发表侮辱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贴文,今日被法庭判罚款6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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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岁的接传票者黄伟雄(译音,无业)是于上周五(13日)因上述罪名而被控上庭,他面控后即俯首认罪,地庭法官艾德温择定今日下判。

    根据控状,黄伟雄于本月1日透过其面子书账号“SAM OOI”,发布侮辱国家元首的贴文,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官今日宣读判词时指出,这是黄氏初犯,后者在面控时当庭认罪,省下法庭时间和费用。

    “我也考量接传票者承担的家庭经济负担情况,这些都是我所考量的因素,以不对他判处监禁刑罚。”

    法官指出,他在下判时也认同检控方的陈词,即需在下判时将公众利益纳入考量,从而阻止他人犯下同样罪行。

    “接传票者认罪,显示他确实有意识和知道其贴文侮辱国家元首和首相。”

    法官说,虽然联邦宪法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权利,因联邦宪法所赋予的并不包括侮辱他人的自由。

    法官指出,他在考量了上述相关因素后,判处黄氏罚款6000令吉,若后者未能偿还罚款则必须以监禁3个月代替。

    黄伟雄的代表律师阿末里扎于上周五在其当事人认罪后,以黄氏需照顾瘫痪的母亲为由,要求法官降低刑罚,惟主控官安奴儿副检察司当时以黄氏行为引起公愤为由,要求判处后者监禁,以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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