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招牌马来文字体不显眼 隆市局限业者14天内撤下
(吉隆坡12日讯)吉隆坡市政局针对武吉免登区5家店面招牌,马来文字体不显眼业者采取行动,开出罚单并限制14天内撤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市政局在面子书上发文,纵然相关条文(招牌内容以马来文为主)已经出台已久,但在一段在社交媒体流传的影片显示,武吉免登区有的商家却依然不明白,或假装忘记马来文的地位。
“既然如此,市政局必须下去“提醒”他们有关这项条例。”
根据当局调查,在燕美路有5家业者违反了1982广告地方法令(直辖区),他们更喜欢在招牌上使用其他语文,字体更显眼,马来文被边缘化。
“没问题,市政局会以罚单和警告提醒他们有关这项条例。”
帖文中指出,接到罚单的商家有14天时间撤下广告牌,否则当局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市政局也表示会持续监督,确保其他业者不会忘记这项条例,当局也呼吁公众,发现有违例的广告牌,可以直接在https://adukl.dbkl.gov.my/举报。
根据市政局规定广告牌内容必须是以马来文为主,同时也准许搭配其它语文作为副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