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罚款扣罗厘 市议员支持立法 丢脸 “惩罚” 更有效
(吉隆坡27日讯)基于罚款过低,扣押罗厘也起不了阻吓作用,穿上特制服装上街扫地、清洗沟渠等,相信对于常乱丢垃圾者而言,丢脸的“惩罚”会来得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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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地方政部长倪可敏宣布,该部正在制定新法案,乱丢垃圾者不仅会面临罚款,屡犯者还需要穿上房政部特制服装,投入社区服务,包括到街上扫地、清洗沟渠等。
雪州市议员接受《中国报》电访时,皆欢迎和支持政策,并相信会比1000令吉罚款来得有效。
他们重申,一旦政府拟定新法案,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就要修改或增加新条文。
他们说,受到地方政府法令限制,地方政府只能开出最高1000令吉的罚单,或扣押罗厘或车辆两星期至1个月。
“许多垃圾虫根本就不怕1000令吉,有者直接不缴罚款,即使罗厘被扣押也不怕。”
有电眼也照丢
他们说,除了禁止丢垃圾的告示或横幅下方丢满垃圾,有闭路电视也照丢不误。
但有者相信社会服务惩罚应该只是针对比较少量的丢垃圾行为,但如果涉及承包商、商家、小贩等,把大量垃圾截至非法垃圾堆或垃圾场,最直接的方式是控上法庭、加重刑罚、延长涉及车辆扣押时间。
他们说,这么是地方政府相当头痛的问题,每年都要耗资极大费用清理。
“小有小丢,大有大丢,小的是村民、居民等外出时,随手把垃圾丢在路旁、大路旁、大型垃圾桶旁、沟渠或河流。”
他们说,承包商、厂商、小贩等用车辆载到偏僻路旁、未开发的私人地或政府地、河旁等丢弃,形成非法垃圾堆、非法垃圾场,造成沟渠和河流阻塞阻碍排水。
“有者公开焚烧,引发火烧垃圾场,造成空气污染。”
陈狄源:年耗巨资处理垃圾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重申,对于垃圾虫所采用的社区服务,包括到街上扫地、清洗沟渠等,是比1000令吉的罚款来得有效。
他非常赞成房屋及地方政部要制定新法案对付垃圾虫,也支持对垃圾虫执行社区服务的惩罚。
他说,但相信有关修正法案还要带入国会寻求通过,因此他相信要正式执行的话,应该是要等到后年。
他指出,加影市议会面对很多垃圾虫,每一年都要耗资相当大笔的费用处理所制造的垃圾问题。
他说,对于乱丢垃圾,中央政府最高罚款是2000令吉,地方政府所采用的是地方政府法令(uuk),最高罚款也只是1000令吉。
罚1000已失阻吓效果
“1000令吉的罚单是已失去阻吓效果,一些违例的人士相信市议会也不会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 一旦中央政府拟定新法令,接下来州政府、各地方政府就要修改现有的法令。
“州政府在进行修改后,就会带来行政议会中寻求通过,至于地方政府方面,就会在小组会议中通过,再带入市议会的常月会议言讨论和通过。”
余深恩:曾提社区服务建议
法令限制无法执行
士拉央市议员余深恩说,他于一两年前曾在市议会提出社区服务的建议,但碍于法令限制而无法执行。
他说,在香港、新加坡等皆采用社区服务对付乱丢垃圾的人士,他相信通过街上扫地、清理沟渠等,对垃圾虫有一定的惩罚效果。
他指出,1000令吉的罚款对一些人士、商家和厂商“很小事”,有者会上诉要求减少罚款,有者则直接不付款。
他说,虽然他在负责地区挂了许多劝告不要乱丢垃圾的横幅、告示牌 等,但垃圾还是照丢不误。
他说,他曾劝告些年长者不要乱丢垃圾,有者相当固执,即使家人土劝告也不听,还是要乱丢垃圾。
地方政府负担很大
“如果被捉到,除了罚款,也要去扫街,对于一些人来说这是非常丢脸的事,相比1000令吉罚款,被罚去扫街的惩罚会更重。”
他说,雪州每个地方政府每年都花费很多拨款清理垃圾场、垃圾堆等,这不只是增加地方政府的开销,也造成很大负担。
他指出,即使市议会处理了,不久后又有新垃圾堆出现,非法垃圾场的问题也无法根治,还有公开焚烧、环境和空气污染等问题。
郑闻捷:以为KDEB会清理就乱丢
梳邦再也市议员郑闻捷说,社区中常出现很多垃圾,一些居民认为KDEB会来清理,因此认为可把垃圾丢在相关地区。
他说,他常发现社区一些角落被丢弃大量垃圾,一些居民只想到不要垃圾丢在家门前,把垃圾丢在别人门口或社区的行为却没有将心比心。
他指出,当接到投诉或看到有大量垃圾,他们都会要求KDEB清理,但不久后又有垃圾被丢在该地点。
他说,沙登一带面对许多非法垃圾场问题,一些厂商用罗厘运载大量垃圾丢至非法垃圾场。
清一次垃圾场耗13万
“我们曾到相关工厂调查,但1000令吉的罚款对厂商而言,惩罚并不重,我曾向市政厅建议撤销屡次违例的厂商执照,避免类似问题一再发生。”
他说,他们也针对乱丢垃圾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包括推动“垃圾不落地,沙登更美丽”,张挂更多横幅以带来教育效果、和学校配合大扫除活动,让家长一起来参加等。
他说,市政厅清理一次垃圾场需耗费至少13万令吉,相关费用可使用在建设等更好的用途。
李干民:政府地私人地
常成非法垃圾场
雪邦市议员李干民说,不只是政府地和私人地,包括土地局、水利局的保留地也常成为丢弃垃圾之处。
他说,雪邦市议会管辖范围内,有不少非法垃圾堆,承包商清理后,短短一两天内又有新垃圾堆出现。
他指出,即使市议会、 土地局或水利局等采取行动,包括取缔非法丢垃圾者,但效果有限,最多1000令吉罚款,或最多扣押罗厘1个月,无法带来阻吓效果。
他说,在一些通往甘榜的路旁,常可见到大量垃圾堆丢在路旁,不只带来环境卫生问题,也有碍市容。
“除了一些村民和居民乱丢垃圾,有些商家、小贩和承包商等,也丢弃大量垃圾在私人地段、河流旁等。”
他说,相信对于屡犯垃圾虫进行社区服务的惩罚,能带来一定的效果,让一些人士在怕丢脸的情况下,应不敢乱丢垃圾。
他说,一些未开发的私人地段变成非法垃圾场,通常土地局和市议会会发信指示清理地段上的垃圾。
“如果地主不清理,土地局可展开充公土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