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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明:乱丢垃圾 难根治
大家自小就被教育“不可乱丢垃圾”,可是垃圾问题却是各区最难根治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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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明知路旁空地不准丢垃圾,但还是有者为贪方便,把垃圾全往路旁、空地丢弃,只要出现第一包垃圾,就会陆续有人把垃圾丢来,而且往往执法单位才清走又出现,警告横幅、告示牌,甚至装了闭路电视,垃圾虫依旧无所畏惧。
其中沙登岭第5区非法垃圾场,四度遭梳邦再也封锁但也禁不住,顽固的违法者依然自行填平深沟或寻找替代路线,非法进入继续倾倒垃圾,极度猖獗。
在雪隆区一带,除了路旁、空地垃圾堆令人碍眼,沟渠内的垃圾更是夸张,水桶、大石块、椅子,连保险箱和大轮胎都有。
当沟渠被垃圾阻塞,水流不通便会一雨成灾,丢垃圾和受灾的皆是商民,这算是自作孽吗?
每当出现非法垃圾或水灾问题,大家都会把矛头指向政府,却很少人自我反省,一切都是人为问题,地方政府和承包商却成了“冤大头”。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早前便指出,该部正研究修订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条文,提高对随意乱丢垃圾者的处罚条款,包括将违例者施以社会服务的罚款措施,因为罚款似乎无法有效防止乱丢垃圾。
“社会服务”对于一般垃圾虫或许有效,但要对付“垃圾集团”还是一场艰难的斗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