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情档案|再生花(一) 作者:阿宿
朋友都叫她特丽莎,但只要懂中文的人,一看到她的中文名字,都会哑然失笑,相熟的更会捉狭地爆笑加一句∶“你是她的再生版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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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丽莎更恨她的中文名∶邓丽君。但她的身分证却一字不漏,明明白白地写着特丽莎邓丽君!
幸好特丽莎进了学院,沿用中文名字的机会不多,而且他们这年轻一代,喜欢的偶像多是西洋的,要不也只听孙燕姿或郑秀文的歌,特丽莎少惹人讪笑了。但她还是不能释然,母亲为她取了这个名字。
特丽莎的妈妈也不喜欢自己的名叫黄玉珍,乡土得来又俗又普遍。玉珍生长在乡下的小镇,人长得漂亮且有一把好嗓子。她钟爱邓丽君的歌曲,唱起来也似模似样,在小镇上出名得很,大凡歌唱比赛都夺冠,人家封她为再版邓丽君。玉珍都引以为傲,于是越发疯狂成为邓丽君迷。
可是,在那个年代那个小镇,女孩子的自由是有限的。玉珍能念完小学算是很幸运的事,能书能写能看,她的父母都觉得已很对得起她。
相较下,她很多同伴,老早已辍学出来学裁缝或帮忙家里割树胶来贴补家用。虽然玉珍多念几年书,最后也投入割树胶行业,因为她父母都是胶工,她没选择的余地。
梦想当歌星
当家的女孩多是早熟,玉珍十多岁时就惹起村里男孩的注意,追求者当然不少。玉珍不是没有野心,她也梦想成为一个歌星,但限于那种年代和那种小镇,梦想只能存在做梦的份儿。廿岁仍未找到婆家嫁,家人就开始着急了。
有人觉得小邓那么幸运,能在众多追求者中能拔头筹,除了他家开有一间店铺,他算是一个小开,人也长得端正斯文,最重要是他姓邓,玉珍是爱屋及乌,舍其他追求者而嫁他。小邓兴高彩烈娶得美人归,不久就生下一个小女儿,玉珍不假思索就取名丽君。
丽君原本就是一个美丽的名字,但配上姓氏,也不同“凡响”了,况且当时的歌星邓丽君,名震四海,简直与邓小平齐名。小镇如今也出了一个小小邓丽君,够闹笑了。
小邓原本也有意见,但他怕妻子不高兴,也就不反对了。丽君上小学后,老师点名点到她时都会停顿一下,然后不自禁地笑笑。丽君渐渐长大,而且终日在母亲开的邓丽君歌曲中长大,心里就有了异样。
中学时期,她长得跟母亲一样漂亮,更惹男孩子逗戏不已。
掌声如雷
玉珍虽然不懂英文,但她知道歌星邓丽君的洋名是特丽莎,竟然也大刺刺照样给小小的丽君放了同样的洋名。
母亲的邓迷意结,落到丽君的身上,真的有“水洗都不清”的暧昧也。偏偏丽君也遗传了母亲的好嗓子,从小学校的歌唱比赛都夺冠而出,而且在母亲的“精心”栽培下,她一开腔唱起“月亮代表我的心”,总惹得全场掌声如雷。
小时丽君也因这种特殊注意力,有点沾沾自喜。可是人会长大,慢慢有了自己的思想,丽君也就叛逆起来,除了绝口不唱邓丽君的歌,也干脆不参加任何比赛。她母亲恨得顿足不已,丽君也就觉得“一洗雪辱”的快感。
中学毕业后,丽君到城里念学院,干脆就只用洋名特丽莎,甚至缩短成为丽斯自居。但上天似乎对她另有安排,无论她多想改变自己的命运,特丽莎还是难于避免上天对她的厚爱。
特丽莎其实也爱唱歌,偶而跟朋友一大群去唱K,一开腔,总令人鸦雀无声地关注,唱完总有爆发掌声如雷的效果。
一次她与朋友出去玩,西洋餐厅设有唱K,吃唱闹玩了一轮,那老板听了特丽莎的歌声,竟然跑前来问她有兴趣当业余歌手否。他提出的待遇十分可观,特丽莎细心一想,只要不影响学业,且能赚足自己的零用学费,何乐不为。
于是假期或周末,特丽莎就开始了她卖唱的生涯。这家西餐馆开在市中心,白天卖套餐供白领上班人士午餐,晚间铺上桌布摆上鲜花,配上罗曼狄克的灯光,也算得上中上的馆子,惠顾的大多数是颇有教育修养的人。
特丽莎觉得地方不算混杂,也就专注赚起外快来了。她通常都唱流行曲,但偶而会有些顾客点些西洋老歌,所以她也得做点功课,耍耍身上那两把刷子,皆大欢喜。
(四之一,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