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资本高利润少 烂尾楼难找人接手
(吉隆坡26日讯)梦想家园变烂尾楼,购屋者拥屋梦碎,州政府也陷入复工资本高利润少,难寻新发展商接手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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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公正党旺沙玛朱区国会议员扎希尔哈山日前在国会,提出烂尾楼工程,如其选区一个2400个单位的房屋工程,购屋者承受同时缴付租金和房贷的压力,有些购屋者因此与伴侣离婚,有者甚至到死都还未拿到房子。
《中国报》就此课题电访雪州人民代议士,众人都表明各区仍有许多搁置工程, 包括商业大厦、办公楼、公寓、排屋、可负担房屋等。
“部分工程还在打椿阶段,部分已建了一半或80至95%就停工,停工十年、二十多年,甚至已杂草丛生。
他们说,尽管雪州政府等多年持续处理该些烂尾楼,但因单位已售罄,也建得七七八八,接手发展商必须耗资巨额复工,可赚取的利润不多,很多发展商都不愿意接手烂尾楼工程。
他们说,工程搁置原因很多,有些是因为土地问题、没获地方政府批准、没根据所批准计划兴建等,而遭地方政府停工,或发展商面对问题停止工程,或发展商已倒闭等。
他们说,有不少单位已售罄,购屋者要缴付屋租和房贷,但拿不到房屋,最大受害者还是购屋者。
“一些发展商通过子公司进行发展计划,因地点不理想、销售量欠佳、公司亏损等,兴建公司倒闭后,购屋者成了受害者。”
从2008年迄今,也发生可负担房屋工程搁置问题,或发展商没根据规定兴建可负担房屋。
他们说,一些发展商取得计划后,只兴建其他类型的房屋,留下可负担房屋没建,相关单位不少已售出。
他们促请州政府检讨可负担房屋工程,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受惠,而不是有能力的人士购买,以致最后成为出租用途。
陈狄源:发展商问题占多数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说,搁置工程很多时候是发展商的问题,包括经营不善、销售欠佳等情况,造成购屋者成了受害者。
他说,一些公司都是通过子公司进行发展项目,子公司因发展计划亏损而倒闭,工程也搁置,一些甚至搁置10至20年都无法解决。
他说,在其领养区内有2个搁置工程,分别位于丰港园(Taman Juara Jaya)及福春园(Taman Sri Bahagia)一带。
他指出,丰港园一带的是可负担房屋工程,公寓工程搁置五六年,迄今还没有开工。
他说,对于此可负担房屋工程, 如今州政府计划寻找新发展商接手。
“福春园一带的公寓工程则建了90%之后停工,迄今已超过20年,当时是因为地主和发展商之间出现问题,造成工程搁置,无拉港州议员王俊伟已在安排市议会处理当中。”
王诗棋:可建公共房屋出租
史里肯邦安州议员王诗棋说,为协助没能力购屋的B40群体,州政府可兴建公共房屋, 再以出租方式租给没能力购屋的群体。
她说,中央政府和雪州政府各自都有推动可负担房屋计划,虽然可负担房屋可持续进行,但她认为州政府可兴建公共房屋,让没能力购屋的B40群体可租赁。
她指出,可负担房屋分为几个类别,售价分别是15万令吉、20万令吉、25万令吉等。
她说,虽然州政府希望可通过可负担房屋计划,协助没有能力购屋者,但即使政府把房屋价格压下,没能力的购屋者同样买不起可负担房屋。
“我过去曾提出可负担房屋的问题,包括一些家长使用符合条件的孩子名义购买, 之后却出租给外劳,这并不是政府要执行可负担房屋的真正意义,也无法惠及真正需要的人。 ”
王诗棋说,在杨桃岭的Residensi Jaya附近一项发展计划,发展商建了其他类型的房屋后, 却留下200多个单位的可负担房屋没兴建。
她指出,虽然如今有发展商有意接手,但也表明不要兴建可负担房屋,以致如今仍未解决新发展商接手问题。
她建议州政府允许接手的发展商兴建其他计划,把订金退给购屋者,或让购屋者选择购买其他地区的可负担房屋,让上述搁置工程有望获得解决。
梁德志:先建后售保障购屋者
班达马兰州议员梁德志重申,只有先建后售,对购屋者才是真正有保障,也可避免工程搁置,购屋者成为受害者的问题发生。
他说,在房屋工程搁置问题中,有不少施延10、20多年都无法获得解决,受害的也是购屋者,必须要继续供房贷,但又拿不到房屋。
他指出,州政府虽然有权力对付工程搁置的发展商,但权力还是受到法令上的限制,即使一些发展商被列入黑名单,但工程搁置问题也未能获得解决。
他说,在班达马兰有一个兴建商业广场工程当年已在打椿的阶段,但工程并未获得州政府批准而停工,该工程迄今已停工10多年。
他说, 另有一个发展商兴建两排排屋,但因为发展商问题,也没有根据规定兴建廉价屋,工程迄今还搁置。
“还有一个兴建44个单位的公寓工程,1997年开始兴建, 之后也搁置,前年才开始复工,直至去年或今年才建竣。”
他说,另一个兴建两排两层楼店屋的工程完成95%,只剩5%,但因没有兴建化粪池而停工,因为发展商不愿意出信解决问题,造成工程卡了20多年迄今还没解决。
他说,在巴生高阳苑花园( Taman Bayu Perdana)一带有个发展计划,当时发展商没有根据条规施工,当居民于1997年迁入时曾面对没入住证的问题, 之后就常面对水灾问题。
她说,虽然州政府已规定发展商必须兴建可负担房屋,但可负担房屋计划利润不高,一些发展商完成其他类型的房屋工程后,没有执行兴建可负担房屋的工程,造成购屋者拿不到单位。
余深恩:应先付储备金
士拉央市议员余深恩说,政府应规定发展商必须先付一笔储备金,至少一旦发生发展商倒闭、工程搁置等问题时,可用储备金处理烂尾楼的工程。
他认为,先建后售是最好的方法,对于购屋者也是很好的保障,至少见到房屋建成之后才购买,也避免工程搁置的风险发生。
他说,士拉央热水湖旁有个共管式公寓计划,之前曾因热水湖事件与市议会之间有官司,工程建至一半后停工,迄今已搁置超过15年。
“据我了解,已有发展商接手该计划,但目前还不知如何处理。”
余深恩说,还有个发展计划已完工,但因工程没有根据市议会所批准的兴建,房屋也比原本批准的数量多了2间。
他说,由于发展商把房屋建在斜坡旁,市议会基于安全考量,停止了该工程。
他指出,上述计划迄今停工超过10多年,当年所有单位已售罄,但购屋者迄今不只要供房贷,也无法迁入居住,目前无法确定发展商是否还存在。
他说,市议会也接获不少投诉,一些发展商兴建可负担房屋时,建了房屋后没根规定兴建基本设备尤其是礼堂。
“市议会如今规定要承建可负担房屋的发展商,必须先兴建规定的基本设备尤其是礼堂等工程后,才能继续兴建房屋工程。”
刘玥伶:乌雪县有工程搁置逾20年
乌雪市议员刘玥伶说,乌雪县一带有些屋业工程搁置20多年,因找不到新发展商接手以致无法解决。
她说,武吉柏伦东、武吉圣淘沙、南柏柏令京(lembah beringin)一带有不少搁置房屋计划,都是在90年代进行,包括商店、组屋、公寓、单层、双层排屋、独立式房屋等。
她说,搁置房屋单位兴建进度介于50%至90多%不等,购屋者等了10至20多年。
“很多发展商不愿意接手,因大部分单位年份已久, 如果要接手及复工,必须投入大笔资金,可能比建新的更高。”
她说,在吉粦甘榜爪哇、乌鲁音峇鲁、通往新古毛方向沿途也有搁置工程,新古毛一个搁置工程已找到新发商,但对方开出要求另一个地段进行房屋发展的条件。
“上述搁置工程有些已近竣工,一些购屋者在没有入住证、没设备等情况下自行搬入居住。
“我建议在工程搁置地区兴建轻工业,可带动当地发展和人潮,也让这些工程有望复工。”
洪建华:3年前设小组处理
巴生市议员洪建华说,巴生市议会在3年前成了一个小组,主要是负责处理搁置的工程。
他说,在期间, 成功处理和复工的搁置工程有一个,但还有10个工程还搁置,迄今已搁置10、20年。
他指出,在福建会馆附近一个搁置的办公楼大厦计划,已有公司和银行交涉,也呈交了计划书给市议会,准备要接手这搁置工程。
他说,大部分都是发展商问题造成工程停工,有些发展商已倒闭或已找不到原有发展商。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要找新发展商接手,很多发展商都不愿意接手这些烂尾楼,主要因为复工资金相当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