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若出现“悬峙议会” 有3大“解套”方案
(巴生11日讯)虽然雪州已通过反跳槽法令,惟一旦雪州出现28席对28席“悬峙议会”,依然还有3大“解套”方案、即州议员个人不退党转移支持、政党之间重新结盟及解散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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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执业律师兼前班达马兰区州议员陈博雄受询时,向《中国报》记者指出,如果雪州反跳槽法令与国会的反跳槽法令一致,意味著中选州议员还是可以在不退党的情况下,选择支持其它政党或联盟组建政府。
他说,第2个方式是政党之间重组结盟、凑足29名议员便可组建新政府,第3则是解散州议会重选,惟第3项劳民伤财,恐怕不是最佳选择。
“根据反跳槽法令,如果一名议员来自某个政党,他只有在辞去党藉或不再是该党党员时,才会失去议员资格。”
不过,他强调,反跳槽法令同时也阐明,如果该议员是因为遭其政党开除党藉,则不会失去议员资格。
他说,这意味著,如果悬峙议会发生时,一名议员如果不想看到议会一直僵持不小、迟迟无法组成政府,那他可以选择在不退党的情况下,支持其他政党组建政府,惟该名议员可能面对党的处份。
“但是,即使这名议员最终遭党开除,也不会失去议员资格,除非是他自己辞职,才会失去议员资格。”
他说,各政党也可通过重组联盟,以便凑足29席而达到执政门槛,正如去年尾全国大选后的情况一样,原本没有联盟可以达到半数执政门槛,最终希盟、国阵和其它政党结盟,才得以顺利执政。
他指出,如果上述2个方案都无法成功,最终可能只剩下解散州议会重选。
陈博雄:趁机“检验”反跳槽法
陈博雄指出,雪州如果真的出现28席对28席的悬峙议会,将是个很好的机会,让大家“检验”反跳槽法令。
他说,打从一开始,他个人就认为有关反跳槽法令违反宪法和选举本质,严重破坏了国会或州议会的议会民主制度。
他指出,从宪法和选举角度,人民所选出的议员代表,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考量,但是反跳槽法令通过后,破坏了本质,议员反而是以党为最高考量,议员必须顾虑党意、不违抗党意,这样一来反而失去履行责任的自由。
“大家需要反思,当初立法时,是否有想过该法令是对国家有贡献?还是已经从根本破坏了国家机制?破坏了议会民主制度?”
他强调,这已不是大家所熟悉的议会民主,党凌驾民意,是半民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