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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瓜冷市会提控 4人判须立刻缴清罚单
(瓜冷24日讯)瓜拉冷岳市议会申请庭令,将4名拖欠泊车罚单人士提控上庭,遭推事庭法官宣判必须立马缴清所拖欠多达66张罚单款额,同时另加80至150令吉的罚款,否则以监禁3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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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冷市议会官方脸书专页日前帖文指出,4名年龄介于30岁至60岁的人士,由于冥顽不灵,完全不理会市议会当局所发出的泊车罚单,也不缴付有关罚款,因而触犯2007年瓜冷县议会地方陆路交通法令(泊车位条款)第8项及第36(1)(b)项条例。市议会当局日前向万津直落拿督地方法庭申请,并向上述4名人士发出“拘捕令”,并将他们带上法庭面控。
上述遭到提控的4名人士均于本月22日(星期三)出庭面控,过后当庭推事下判,“被告”必须缴清全部所拖欠的罚单数额,同时各被判须另付80至150令吉的罚款。如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天作为代替。
市议会帖文指出,4名“被告”过后当场缴付所拖欠的全部罚单款额,同时也向法庭缴付有关罚款后始获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