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森林局否认售矿石地广告 所有挖矿依法令批准
(吉隆坡30日讯)雪州森林局否认在EdgeProp网站的出售矿石地广告,指所有挖矿都是根据1985年雪州森林法令第28条文做出批准,而这些土地状态仍是森林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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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政府对社交媒体流传关于武吉拉贡森林保留地挖矿课题,作出解释。
雪州行政议员许来贤发文告指出,在1992年至2000年,雪州行政议会共批准武吉拉贡森林保留地7个总面积为215.64公顷的地段进行挖矿。
他说,在2018年和2019年,一共19个总面积为800.50公顷的地段被批准挖矿。
“这项批准是因为应付雪州和巴生谷对矿石的需求,这19个挖矿地段会陆续取代2023年结束营运的旧矿场。”
他说,根据记录,武吉拉贡森林保留地有28%是以矿场为发展目地,全部获准的挖矿都根据定下的程序进行。
“采石场的开发实施是按照一定时期分阶段实施的,目的是控制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避免目前矿石材料的市场问题。”
他说,在森林保留地的每个挖矿行动都不能影响原住民村落,且必须遵守各技术部门定下条规,包括大马矿物及地球科学局(JMG)、环境局、职业安全与卫生局(JKKP)和地方政府。
“同时,在开始任何挖矿活动之前,必须执行和批准环境影响评估 (EIA) 和矿场计划报告。”
他补充,雪州森林保留地的总面积自2008年至2021年,增加了3.5%或6862公顷,即从24万1568.3公顷增至25万250.3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