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前没置垃圾桶 罚1000 3商家冥顽不灵破财
(巴生21日讯)巴生市议会正式执法,取缔没在店前自备垃圾桶的商家,至今已有3间商店各被罚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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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会积极改进商业区环境卫生,其中一项努力是所有商店都必须自备垃圾桶,以便顾客不会乱丢垃圾,尽管市议会早前已经四处走动宣导、派发传单、通过媒体宣传等,惟还是有商家不愿配合,结果遭到罚款。
巴生市议会卫生小组委员刘贵城市议员今日向媒体指出,执法人员于周一(20日)展开首次执法行动,突击4条街道商家、检查97个商业单位。
他说,取缔地点集中在巴生市区,包括罗弄黄梨仓2路、巴刹路、罗弄德莫路、罗弄务边路一带,这一带一周前已经宣导过,市议会当时警告给予一周时间的宽限期,如今期限届满。
他指出,执法人员展开取缔,一共发出4张罚单,其中3张为没有自备垃圾桶,另一张则是阻碍公共通道。
“保护环境卫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店前自备垃圾桶的政策也已经多次提醒,不愿意配合的商家将会被取缔,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冥顽不灵。”
他指出,商家所需准备的垃圾桶,必须足够本身商店垃圾用量,并且上盖。
“执法人员是援引2007年地方政府法令(巴生市议会)贸易、商业及工业执照附属法令,发出罚单,没有垃圾桶罚款一律1000令吉。”
他说,执法人员也会另外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对阻碍商店范围公共通道的商家,发出罚单。
刘贵城:不定时执法
刘贵城指出,没自备垃圾桶违例罚单为1000令吉,但是购买120公升和240公升的垃圾桶,估计仅150至260令吉之间,希望商家不要“因小失大”!
他说,执法人员接下来会每周,或至少每两周展开一次执法行动。
“其实,很多商家都已经自备了垃圾桶,但是他们没有放在店外,直到执法人员来时,才匆忙把垃圾桶从店内拿出来。”
他理解,商家可能是担心失窃问题,不过垃圾桶放在店外是政策、是为了环境卫生着想,希望大家积极配合。
他说,一些商家有反映,其店垃圾太多,导致垃圾桶容量放不下,溢满后被迫丢在垃圾桶外面,他提醒商家必须准备足够容量的垃圾桶,否则垃圾乱丢一样会中罚。
“我建议,商家应该想办法减少制造垃圾,爱护环境和环保。”
先宣导后取缔
先宣导、后取缔,市议会继续展开宣导工作,最新地点是在加埔路一带。
刘贵城指出,市议会取缔前,会先进行宣导工作,例如巴生市区,早前已经宣导和派发传单,因此执法人员才介入取缔,让遭开罚的商家没有借口推搪。
他说,官员周二早上10时许,拉队前往加埔路,向当地商家派发相关通知信,要求他们在店前放置240公升的垃圾桶。
“商家需要在7天内购买和放置足够容量的垃圾桶,否则就会被开出罚单。”
他指出,这次总共分派105张通知信,希望商家都可以好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