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颖:对女性要求不公平
刚过去的国际妇女节,如同多年来一样受到不少瞩目,许多人“意思意思”庆祝一番,如送花给母亲、太太、姐妹等,或政治人物会到市场送花给女性,藉着这一年才一日的日子,唤醒人们尊重女性的意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我国在多年前已支持“至少30%女性决策权”的措施概念,然而多年来,仍无法达到令人“有感”的成效,女性在决策权位上的占有率依然很低。
前一阵子采访武吉兰樟州议员黄洁冰时,提及女性在决策权位上的地位,那现象显然是令人失望的,她说,在政党,女性面对的竞争非常强烈。
无论哪一党,领袖度会要求有意竞选的女党员必须拥有更高学历,表现必须更出色,甚至对背景也有一定的要求,反观,男性党员的“出线”门槛则较低,也不需要有很亮眼、出色的表现,就能得到领袖的赏识而被“钦点”上阵。
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很高,也存在很不公平、无理的要求,社会对女性一般上的要求就是,女性必须把家庭放在首要位置、无论是家庭、企业或政策上的决策性权位,最好都是以男性为主、女性的形象都是柔弱的等等,这些“传统”的保守概念似乎是恒古不变的,根深蒂固的扎在人们的思维中。
社会的标准定论之一,“男主外,女主内”,实际上就是负责维持家庭生计的男性拥有一切的最高决策权,尽管两性是各司其职的,可是却没有拥有平等的地位、待遇。
试想,在女性能家庭、事业兼顾的同时,充分表现出独立生活的能力了,那为什么还需要男性“一起”经营家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