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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镇路边摊贩违例 加影市会开17警告信
(加影23日讯)加影市议会执法组取缔加影先锋镇路边摊,开出17张警告信给违例的路边摊贩,这些摊贩将摊位设在泊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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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市议会透过面子书贴文,市议会接获民众的电邮投诉,指美华山庄大路(Persiaran Bukit Mewah),有许多路边摊贩将帐篷设在泊车位上,占用当地泊车位。
执法员前往视查时,发现投诉属实,于是在小贩摊位贴上警告信,提醒小贩把摊位收走。
市议会援引2007年(MPKJ)小贩法令第3条文及1974年道路、渠道及建筑物法令第46(1)(A)条例,开出17张警告信给小贩。
据了解,摊贩留下的摊位包括帐篷、椅子等,有的甚至完全没收走,占用泊车位,影响民众出入。
执法员把警告信贴在摊位或帐篷上,提醒小贩在营业结束后,需把所有工具带走,清空有关地点。
此外,市议会日前针对民众的投诉到万宜第1区公共巴刹,查看巴刹外的小贩营业情况,结果发现巴刹外并没小贩开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