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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杂货 便利 药材店 禁售烈酒措施 展延1个月
(吉隆坡30日讯)原定10月1日起执行的禁止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华人药材店售卖烈酒措施,临时喊“卡”,暂时展延1个月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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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该禁令展延至10月31日,持有酒牌的商家在10月31日之前仍可在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华人药材店继续售卖烈酒。
吉隆坡市政局是于周四下午发布文告,作出相关宣布。
市政局在文告中说,酒牌执照指南是于2020年11月15日起执行,该指南可在https://elesen.dbkl.gov.my/ <https://elesen.dbkl.gov.my/下载。
文告说,上述禁令的展延,主要是要总结当局针对吉隆坡区售卖烈酒所做的研究。
“烈酒容易获得和普及性,常引来投诉和反对,因为它对于公众安全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