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担保人身分可否移除 会被牵连导致破产吗?
其实除了朋友以外,在找担保人时,最常被找上门的就非家人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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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在缺乏周全考虑下就替家人担保,到最后债务可能就会落在自己身上。
所谓“担保人”的意义就是为借贷者承担风险责任借,贷款者由于本身不符合借贷资格,才会需要担保人来为他做保,银行才愿意批准这么高风险的贷款。
因此,担保人的身分是无法被删除或割掉的。
借贷人一旦没办法履行借贷条款责任,那么担保人就要承担这个后果。
如果贷款人不还,担保人也将面对法律诉讼,只是个别银行处理方式不同。
一些会同步进行,一些则先告贷款人破产后,才对付担保人。
车贷和房贷是 “社会担保人” ,在 1967年破产法令第3条文下,社会担保人不应该被起诉破产, 若要起诉担保人破产,该银行必须说服法庭,指银行已用尽一切方法向贷款者催款,但不成功,然后取得法庭的庭令。
小编建议担保人可以找银行协商,可能付一半的欠款就让担保人除名,当然答应权在于银行。
如果银行答应,一定要有书面证明才还钱给银行。
在选择担保人时,一定要深思并评估对方的还债能力,即使是家人也应该想清楚。
“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这句话不是没道理的。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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