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拿了MC却去逛街 可成解雇理由?
一名银行职员早上到她的银行打卡以后,就到诊所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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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给了她一张病假单,注明此职员因为身体不舒服, 不适于工作,应当在家休息。
尽管如此,在同一天的一点半中午,这名银行职员被2名银行同事发现她在购物中心溜达,手里还提着几个袋子。
虽然此职员已经申请了病假,银行雇主视她的举止为诈病,银行雇主因此要求职员提出解释书。
经过内部调查,银行决定她的行为是不检点行为,因此解雇了她。
银行职员承认她当天的确是在购物中心,但是她是在等待正在那里开会的丈夫。
在法庭的审讯中,医生并没有解说此职员身体状况不舒服的理由。
医生作证: “我觉得她不舒服……” “我认为她看起来不合适做工……”。
法院指出,任何专家都必须解释他当时为何会有如此的专业意见 (解释医生做了什么检查而结论病人不舒服,什么症状,因而发病假单)。
工业法庭还指出,此银行职员本年度的年假已经用尽了她也曾申请无薪假期,但遭到拒绝,她也告诉其他同事她将在开斋节休病假。
最终,工业法院判决该职员因为诈病而被解雇是合理的。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律师
Kuek, Ong & Associates | 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com | www.kuekongkl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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