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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延濠:合法摆摊 安全光顾
在农历新年前的时期,每次中午驶车抵达热闹街区的红绿灯路口,总会发现有一批男子,沿着车辆兜售切片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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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男子戴着墨镜和牛仔帽,身上挂着广告直幅,向着逐辆等候红绿灯的汽车兜售水果,待车车辆恢复通行,男子都闪避一旁,等候下一回红灯继续兜售。
红绿灯路口车辆繁忙,熙来攘往,根本不适合进行商业活动,这种沿路兜售举动十分危险,分分钟造成车祸事故,尤其在漫天灰尘的环境,售卖的水果怎可能符合卫生条件?
疫情期间失业率提升,有人转型当起小贩糊口,但这些小贩在路口沿车兜售食品的做法,根本不被地方政府允许,除了在基本卫生、交通安全层面不过关,他们是否拥有执照更令人质疑。
依据他们的作业方式,看起来并非单独营业的小贩,背后似乎有集团组织操作,雇用他们在红绿灯路口兜售水果。
警方对此展开取缔行动,援引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1)条文对付这类小贩,甚至连跟他们购买水果的民众,也会在相同法令下罚款最高2000令吉。
疫情期间面对失业转当小贩营生,总归必须守法,选择在合适地点摆摊,民众也不要罔顾卫生,贪方便而打开车窗光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