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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聘请非法外劳罪成 可罚款 监禁 或鞭笞!
你知道聘请或收留非法外劳(PATI)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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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
聘请1名非法外劳,或人数超过本地员工或合法员工:
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被发现同时间聘请超过5位非法外劳:
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可被鞭刑不超过6鞭。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6(1)(D)
故意收留违法的人士:
一旦罪成,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不超过5万令吉。
若被发现收留的人数超过5位:
一旦罪成,监禁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以及可被鞭刑不超过6鞭。
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E)
允许非法外劳进入或留宿在产业内:
一旦罪成,不少于5000令吉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是面对第2宗,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资料来源: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