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临时改变主意 可撤回已提交的辞职信?
如果一时冲动交了辞职信,后来改变主意希望留下来,员工可以向老板撤回辞职信吗?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劳工法没有列明是否员工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离职通知,在工业法庭曾有不同的判决。
在做出离职的申请前,小编建议大家先做出仔细的考量,因为一旦发出离职的申请,就如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案例1:
Chong Kok Kean v Citibank Berhad (Award No. 2290 of 2019)
有关员工宣称在工作上经常受到上司的监视,并且在众多员工中,上司只是监视他,并且对他做出不当的指控,比如指责他私自和客户收取佣金,导致他选择提交离职申请。
然而,在4天后,员工向工作提出撤销离职申请的要求,可是被公司拒绝。
因此,员工向工业关系部做出被迫解雇的举报。
工业法庭基于员工无法证明他所提出的被迫离职,因为所谓的监视工作只是一个普通上司对下属工作的监视,因此工业法庭的判决是员工不能撤销已经做出的离职申请。
案例2:
SIME DARBY BHD (SIME DARBY PLANTATIONS – HADAPAN ESTATE) v KHALID BIN ABDUL RAHMAN & ANOR [1998] MLJU 218
法官说明“once a notice of resignation is given, the employment comes to an end on the expiry of the notice and cannot be unilaterally withdrawn save by mutual consent。。”
这代表当员工做出离职的通知后,该雇用合约将在离职信里提到的“最后一天”(last day) 后终止。
除非经双方同意,否则员工不能单方面要求撤回有关离职的申请。
资料来源:
Wilson Kuek. Kuek, Ong & Associates郭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文章:
www.kuekongklg.com
法律与你同行 Law & Justice諮詢群組:
bit.ly/lawnjusticefbgroup
法律与你同行 Law & Justice面子書專頁:
bit.ly/lawnjusticefb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