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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汉: 可依地方政府法令 对付不守SOP商民
(吉隆坡24日讯)掌管雪州政府、公共交通及华人新村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说,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政府法令,采取行动对付不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的商家,包括没有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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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汉也是金銮区州议员。他接受本报电访时表明,雪州政府迄今仍执行公众在公共场所要戴口罩的政策。
他说,虽然雪州政府没强制戴口罩,但行动管制令执行迄今,已要求公众在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
“虽然之前疫情已缓和,但州政府没宣布民众在公开场合不必戴口罩,也认为民众仍必须戴口罩,只是如今民众态度放松,一些已没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包括没戴口罩、没保持距离等。”
他说,在地方政府法令下,可援引1976年地旌叔府法令 72 (1) (f) (i)条文(171法令),对付不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的商家。
他说,根据他们观察,除了民众,一些商家也没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包括没检量体温、扫描二维码和登记资料、没戴口罩等。
他指出,地方政府将加强检查行动,取缔没遵守标准作业程序的商家。
他也提醒商家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降低新冠肺炎传染风险,避免第二波疫情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