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卫生局展开禁烟取缔 64食肆 51烟民 违法
(巴生1日讯)雪州卫生局今日在各县食肆、茶室和嘛嘛档展开取缔行动,共有64家餐馆和食肆违法,其中5家没有遵守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2(1 )(a)条文,即贴置禁烟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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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卫生局局长拿督卡立依布拉欣发布文告时说,在今日取缔行动中,总共有51位烟民违例在禁烟区抽烟, 牴触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11(1)(d )条文,即在餐馆或空调店内禁止抽烟。
他说,当局在行动中,发现其中有6位烟民是未成年者,全都被开罚单。
他指出,当局今日总共动员87位官员参与取缔行动,总共巡查了260间餐馆和食肆,共开出64张罚单给违规业者,总罚款额达1万5100令吉。
“在第32B条文下,凡拒缴还罚单者将被提空上庭,接获罚单的烟民,必须在2个月内到各地县卫生局缴清罚单。”
他说,初犯烟民可提出上诉,将原本250令吉的罚款降低至150令吉,第二度违法者,罚款维持250令吉,不得求情或享有折扣。
“今年1月至6月期间,烟民若连续三次违反禁烟令,第三次罚款的数额为350令吉及遭起诉,未能在限期内缴还罚单者,则会被控上庭。”
没禁抽烟 业者可被罚
餐馆、食肆等业者若没有禁止烟民在禁烟区抽烟,或为烟民提供抽烟的便利,将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年。
卡立依布拉欣指出,根据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11条文,在禁烟场合内抽烟,罪成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第12条文,餐馆、食肆或流动餐车的业主或经营者,若没出示清晰的禁烟告示牌,也会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他说,2018年修订烟草控制条例后,从2019年1月起,所有餐馆,无论是否有空调皆被宪报为禁烟区;在2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第11条文下,当局对餐馆的指定用途进行修订,也旨在保护公众,避免受烟草的烟味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