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没能力聘请律师 可尝试求助法律援助局
中下阶层群体面对法律问题,却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可以向什么单位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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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就是法律援助局(Jabatan Bantuan Guaman),它自1970年9月成立,宗旨是向有需要的人给予法律咨询和劝告。
法律援助局依据1971年法律援助法令第29条文,以大马法律为基础,为求助者以口头方式提供法律咨询。
1-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可获得法律援助局的帮助:
a)年收入不超过3万令吉
b)年收入超过3万令吉,但是不超过5万令吉。
2-当获得法律援助,需要缴付多少费用?
若属于年收入超过3万令吉,但是不超过5万令吉的一群,只需缴付法律援助局总监规定的数额。
3-求助者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a)身分证
b)结婚证/离婚证书(Surat nikah/cerai asal)
c)离婚指令(Perintah perceraian)
d)孩子报生纸
e)工作资料
f)雇主名字
g)雇主聘用证明
h)薪水单
i)医药报告
j)报案纸
k)证人资料
l)主诊医生医药证明
m)其他相关文件
4-若同一事件的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同时向法律援助局求助,当局时会同时给予支援,或者帮组最先求助的一方?
法律援助公开给任何符合资格的人,不会只帮助率先求助的一方。
如果两造同时向法律援助局求助,我们会尽量寻找庭外和解的方案,若无法达成共识,两造可根据1971年法律援助法令,从常驻律师名单中选择合适的代表律师,律师费由法律援助局承担。
法律援助局:
地址:JABATAN BANTUAN GUAMAN,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Aras 1, Bangunan Hal Ehwal Undang Undang, Presint 3,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Putrajaya.
电话:03-888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