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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兼职”放高利贷 律师被控不认罪
(巴生16日讯)执业律师涉“兼职”非法放高利贷,今早被控上巴生法庭,惟被告不认罪,案件择定9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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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巴尼尔沙万(48岁),被控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5年11月6日,在加埔镇一带,在没有合法执照下的情况下,借贷一笔619万3160令吉给一名50岁的男子。
被告因此抵触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第5(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承审此案的法官为拉查里阿里芬,被告在听完控状后,当场表示不认罪。
副检控官陈美琴(音译)不赞成被告保释,若是法官要允准被告保释,保释金必须至少30万令吉,同时被告的护照必须交由法院保管,被告也必须每个月定期到临近的警局报备。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娜迪雅抗议保释金太高,并指该数额等同一笔“惩罚性”罚款。
她说,被告育有4名孩子,妻子只是一名家庭主妇,因此恳请法官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
听过双方律师陈词后,拉扎里最后允准被告以10万令吉保释金、附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被告的护照必须交由法院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