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2万报酬 水疗中心“非法变合法”
(莎阿南11日讯)一名加影市议会前执法助理于3年前,因向非法水疗中心索贿2万令吉,作为协助该水疗中心取得营业执照的报酬,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索贿罪名,但他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沙里扎原定于3月29日被提控,惟他当天缺席审讯,而法庭最终向他发出逮捕令;地庭法官罗芝拉对此事非常不满,今天当庭谴责被告不负责任,更警告他不要再无故缺席。
(本报张智玟摄)
另两项控状指被告分别于2016年5月16日早上10时30分及2016年6月6日晚上8时55分,在相同地点,向业者黄程强(译音)两次索贿5000令吉,作为协助该水疗中心取得营业执照的报酬。
3项控状皆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罪成者可被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迈克佐民副检察司向法庭指出,念在被告自行投案,因此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需交出护照。
无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说,他至今失业而且还生病,家里还需照顾母亲、妻子及两名孩子,没能力偿还保释金,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罗芝拉最终允许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谕令被告需交出护照,案订于4月2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