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点◢ 签聘用合约很重要!
寻找工作时,最好是找有提供雇用合约的公司,而且签署合约时,必须确认自己清楚理解合约的内容,才能更完善的保障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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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员工在工作时,都需经过试用期(probation period). 在这期间经常会遇到几个常见问题。
1.员工是否工作超过3个月,就算没有收到确认信(confirmation letter),就自动成为正式员呢?
在劳工法令里并没有提及试用期的期限,而且公司有权力在合适的范围内延长员工的试用期。
没有收到公司的确认信,你就还是在试用期的员工。
除非,在你当初签署的录取通知书(offer letter)里有提及试用期为3个月,过后会自动成为正式员工。
2. 我已经完成我的试用期,可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确认信, 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
在还没签署确认信之下,你可以依据你当初签署的录取通知书里所提及的离职通知。
3. 我已经工作4个月了,公司没有出录取通知书或确认信,老板突然让我下个星期开始不用上班了,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向劳工部投诉关问题,由于没有签署任何文件 ,你必须向劳工部呈上任何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文件。
其实任何一个员工,即便是兼职员工、临时员工或者合约员工,都必须在开工前签署请合约,这是保障双方的权利。
如果公司在一开始没有给予任何文件上的保障,就应该考量这份工作是否值得去做。
4.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想离职,一定得呈上书面通知或者离职信吗?
是的,根据劳工法令,离职就必须要给书面通知,包括仍在试用期的员工。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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