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7日讯)一名中国女子与友人结伴来马旅游,在某娱乐场所地上捡到一枚面值1万令吉筹码,她没物归原主,结果这趟旅程也因此演变成一场恶梦的开始,因涉偷窃被扣留10多天,及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下被提控,罪成罚款4000令吉。
该女子于去去年10月与友人来马旅游,在一间娱乐场所上捡到一枚面值1万令吉的筹码,并交给其友人,而友人在给了她3000令吉后便离开,随后保安人员前来指她涉嫌偷窃筹码,将她带到保安室及报警。
至于女子随行的友人,在事后不见踪影。
事主代表律师拿督梁柏耀向《中国报》说,事主在捡到该枚筹码时,心感不安,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于是将筹码交给同行的友人。

他说,其友人当时给了她3000令吉便拿走筹码,女事主独自坐在赌台,不久一名保安员前来,指她涉嫌偷窃筹码,将她带到保安室及报警。
“女子因此被扣留10多天,最终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下被控在建筑物内偷窃。”
此案发生于去年10月,法庭在今年6月4日判处被告罪成。
梁柏耀说,他是在扣留室处理其他案件时遇到女事主,后者向他求助。
据了解,女事主是和数名中国朋友来马旅行,这是她第2次来马。
“女事主被控后获得保释,案件在今年6月下判。”
(本报林雁芳摄)
梁柏耀:女事主或遇诈骗陷阱
梁柏耀怀疑,女事主的遭遇很可能是个诈骗陷阱,面值1万令吉的筹码不会无端端掉在地上,天下没有那么好的免费午餐。
他提醒民众不要贪心,否则容易惹祸上身。
他说,由于女事主捡到筹码、把筹码交给朋友,朋友付她3000令吉这些过程,全被事发地点的闭路电视拍下,因此他认为此案无胜算,建议女事主认罪,罚款4000令吉。
“根据法律,民众在任何场所捡到任何金钱或财物,必须交还给场地的业者,否则若有人报警,捡到财物者可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下被控偷窃,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