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登11日讯)马华蒲种区会和史里肯邦安支会坚决反对,沙登新村早市巴刹原址毗邻的泊车场地段进行商业发展,更指该地段早在1991年已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只能用作公共用途。
据了解,该地段为Lot 5270,面积为3万1668平方尺,可以停泊约百辆汽车,一旦兴建11间商店,届时周遭商民将失去公共泊车场。
当地马华领袖一致促请梳邦再也市政厅找回该地段被援引土地征用法令的详情,若坚持进行发展,不排除到高庭展开司法检讨。
他们今日召开记者会表明反对立场,并要求国州议员对此课题表态。
马华史里肯邦安支会永久名誉主席拿督叶炳汉指出,在政府在1991年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将这块私人地征用作为公共泊车场,当时有赔偿47万5000令吉给地主。
“最近,我们看到有发展商要发展建店铺,市政厅一定要了解这段历史,不要把泊车场取消,这将违反征用法令。
他强调,要确保市政厅和雪州政府要了解整个原因和因素,假如政府违反法令是很严重,甚至造成公众恐慌。
他说,新村里面每个区都有公共用途的空地,上述地段属于新村第10区的空地。
“新的官员可能没查这些多年前(土地征用)的档案,我们表明立场是要市政厅知道这个问题,不要滥用这块空地,否则新村很多保留地可能被滥用。 ”
出席记者会者有蒲种区会主席拿督廖润强、署理主席刘有福、区会委员萧路航、区团团长陈捷森、区团委员陈添源、史里肯邦安支会主席陈东庚、马华史里肯邦安支会服务中心主任蔡惠丰、服务中心法律顾问陈俊铭、全国公共投诉局副主任陈凯荣律师、区会史里肯邦安协调员高玄慧及沙登前州议员曾国干。

廖润强:宪报写明用作泊车场
马华蒲种区会主席拿督廖润强指出,在1991年10月24日,州政府宪报写明这块土地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作为泊车场。
他说,这个土地对沙登村民有很深的情怀和很重的历史价值,也承载许多沙登居民的集体回忆。
“如果这块土地能进行发展,是否还有其他公共用途土地被作为私人发展?希望村民和居民发现类似情况,跟我们联系或向土地局和市政厅投诉。 ”
曾国干指出,在1959年担任村长期间,曾有人申请兴建店铺,不过最终不成功,一直保留为空地至今。
“我坚决反对兴建商店,这对新村是很大的损失,我不知道这里的人民代议士知不知道这个发展。 ”

蔡惠丰:曾传类似发展顼目
马华史里肯邦安支会服务中心主任蔡惠丰指出,该地段在2007年曾传出类似的发展项目,甚至有立起告示牌,但经过投诉后,项目就没了下文。
他说,有不少房地产经纪开始打广告、派传单、悬挂广告等方式推销这里要起11间店,如果获得批准的话,就会影响当地的泊车位问题和交通问题。
“在巴刹还没拆迁之前,当地已不够泊车位,一旦商店建起来,我们就失去泊车场,日后当巴刹完成重建,一定会出现严缺泊车位的问题。 ”
陈凯荣律师:不可作私人用途
陈凯荣律师指出,如果政府允许在上述地段兴建店铺项目,就已违反土地征用法令。
他说,政府可以援引土地征用法令,征用私人土地用作公共用途,而不可以私人用途。
“希望现阶段政府能重新考虑这个项目,如果政府一意孤行,不排除号召受影响的村民,到高庭要求司法审核这做法是否合法。 ”
王诗棋:向土地局求证 空地是商业用途
史里肯邦安州议员王诗棋指出,根据她向梳邦再也市政厅和土地局求证,有关空地是商业用途,不过若马华持有土地曾被宪报和征用的文件,建议交给当局进行核实。
她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曾就叶炳汉称1991年土地被宪报为泊车场的信件向上述2单位查询,所获得答复是没有这回事,该地一直是商业地。
“如果要翻找30多年前的文件需要时间,我认为,如果马华有当时的文件,建议将文件给市政厅和土地局去检查。”
对于当地存有的泊车位问题,她直言,当巴刹完成重建后,即便没有兴建店铺,沙登新村第10区、沙登大街等都面对泊车位不足的问题。
“ 我建议重建礼堂,改为多层次泊车场,解决一部分当地的泊车位不足情况。”

(李文源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