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6日讯)付了泊车费,还是收到泊车罚单?皇冠城限时2小时泊车制已经开始执法了?
皇冠城一名居民王先生今早驾车到第9区商业中心,他在10时06分透过一触即通(TnG)手机应用程序的泊车支付系统,选择1小时泊车时间,系统显示泊车费为50仙。
王先生之后想再延长1小时泊车时间,便再次支付50仙泊车费,结果仍然接到罚单,罚单上注明的泊车时间为10时08分,让他感到生气。
原来王先生泊在红色格子的限时2小时泊车位,但他不知道限时泊车位的泊车费,比普通泊车位贵,而一触即通的泊车支付系统,没有显示皇冠城限时2小时泊车费的选项。
在加影市议会管辖区,普通泊车位的泊车费是每小时50仙,限时2小时泊车费则每30分钟50仙。
王先生向《中国报》指出,他只是按照系统显示的泊车费支付,没想到会因此“中三万”。
记者根据投诉到一触即通APP查看,发现系统上,只有2个地方,即加影市区(Pekan Kajang)和Metro Point商区有限时2小时泊车的选项,皇冠城商区并无此选项。
16日起开始执法
加影市议会主席纳兹里在5月份常月会议时透露,市议会在蕉赖十一哩、皇冠城、蕉赖马朱(Cheras Maju)、山力花园商业中心推行的限时2小时泊车第2期计划,将从6月3日起实施,6月16日起开始执法。
这意味着,驾驶人士不应该在6月16日之前,因为没有按照2小时泊车制的费用支付泊车费,而收到罚单。
对此,加影市议员陈狄源受询时回应,一般上在执行限时泊车制前,市议会都有提供缓冲期,不会马上执法。
他不排除泊车位管理公司Suasa Efektif 的员工,没有收到缓冲期指令的可能性。
“皇冠城首次实行限时泊车,有可能是抄三万的员工没有做好功课,或该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他建议事主把罚单交给当地市议员林金瑛,要求后者协助取消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