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強調,獨立廣場一帶嚴禁擺攤營業!
當局針對日前一名在獨立廣場兜售飲料的小販,被充公物品後暴怒大聲吆喝,發文告解釋當日情況。
根據《新海峽時報》報道,吉隆坡市政局(DBKL)澄清當日情況指出,根據1992年地方政府附例(獨立廣場)(吉隆坡聯邦直轄區)第7條文,獨立廣場一帶,嚴禁未經授權的街頭售賣活動。
市政局進一步解釋,執法行動是針對無牌小販而展開。
“獨立廣場是吉隆坡的曆史性地標,特別是在齋戒月期間,市民常常聚集在此開齋,因此必須確保該區域的整潔、安全與秩序。”
市政局透露,執法行動於本周二進行,執法員發現數名小販非法兜售飲料和草席,盡管執法人員曾兩次提醒他們離開,但這些小販未予理會,最終市政局依法沒收3批物品。
“市政局已就此問題開展53次執法行動。”
市政局補充道,雖然執法過程中出現被挑釁行為,但執法人員有效控制情況。
市政局也已向警方報案,案件目前正在調查之中。
此外,市政局強調,獨立廣場並非小販合法營業場所,合法攤位應設在位於獨立廣場對面的Dataran Batik齋戒月市集,而非獨立廣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