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小販在路邊使用摩哆賣臭豆時,不滿被當地地方政府取締,直接當著執法人員的面怒摔臭豆。
該事件被上傳至社交媒體發酵後,這名小販隨即引來網民們同情,紛紛討伐執法人員,最終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給予關注,為該名小販派出臨時營業執照。
這起事件雖已圓滿結束,卻也為其他小販們開出不好的先例。
首先,這名小販固然值得被同情,因為他是為了籌妻子的手術費,而在大街上賣臭豆,冀能盡快賺取生計。
然而,即使有苦衷,犯法就是犯法,這名小販在路邊“無牌營業”,遭取締的第一時間並非要求通融,而是“發爛渣”亂丟東西,搞得好像執法人員在欺負小販一樣。
綜合各方所述,這名小販的行為對其他小販展示不好的榜樣,他的行為有機會讓其他無牌營業的小販“有樣學樣”,被取締後亂丟東西偽裝成受害者。
前天(26日)又有一名男子,在吉隆坡獨立廣場外的草場非法擺攤,遭吉隆坡市政局執法員取締後,前者就好像臭豆小販那樣破口大罵執法員,甚至向執法人員丟東西。
因此,建議地方政府在取締時,還需狠下心來秉公辦理,以避免違例者們濫用他人同情心,來逃離被取締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