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4日讯)加影市议会高度关注日前发生在无拉港C180商业区的烟花爆竹摊位爆炸事故,即日起,市议会将与警方共同审批烟花准证的申请,同时严禁在商店前摆摊。
市议会认为,申请售卖烟花与爆竹的业者,摊位地点必需距离商店至少50公尺以外,市议会将决定这些高风险摊位的地点,至于能不能在泊车位售卖,市议会将进一步探讨。
市议会也规定,烟花与爆竹业者必须自备灭火器。
加影市议会今日在常月会议讨论烟花与爆竹摊位的安全性问题,决定加强售卖管制。
市议会决定,从来临的斋戒月市集开始,所有市集禁止出售烟花与爆竹。
加影市议员神建华向记者指出,烟花与爆竹摊位发生爆炸事件引起市议会关注,市议会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
“今年华人新年期间,确实很多业者只是持有警方准证,没向市议会申请执照。”
他强调,即使业者持有警方准证,也必须向市议会申请执照,否则就是非法摆摊。
“在这之前,业者向警方申请准证后,才向市议会申请执照,新措实落实后,市议会将与警方共同审批业者的申请。”
他说,此次摊位发生爆炸应引以为鉴,市议会不容许事件重演。
无拉港C180商业区一个烟花与爆竹摊位在2月11日晚上约9时45分发生爆炸,造成3辆轿车及2辆摩哆烧毁,所幸无人受伤。
陈狄源:避免爆炸事件重演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说,市议会对烟花与爆竹摊位落实新措施,是为了避免烟花与爆竹摊位发生爆炸事件重演。
他说,虽然过去烟花爆竹的准证都是警方的权限,但经过那一次的意外发生,地方政府必须管制营业地点,尤其不能太靠近人潮聚集地。
他说,市议会将继续探讨其他规范,包括是否强制业者购买保险,在每个热点区域规划一个集中售卖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