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祷融:延长费收5000过高 新村地契无实质效用
(吉隆坡27日讯)马华前雪州行政议员拿督斯里庄祷融重申,雪州政府向人民收取5000令吉的新村地契延长费用,所颁发的地契虽然挂名为屋主所有,却仅是一纸“名存实亡”的地契,毫无实质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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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祷融昨日在其面子书上发文,尽管地契上标明的是屋主的名字,但实际上,州政府通过土地冻结令(Kaveat)对该土地进行冻结,屋主因此不仅无法转让、出售或抵押土地,更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
他说,屋主虽然表面上持有一纸地契,实则无法享有地契所应有的经济效益和法律权利。
他说,他相信多数屋主领地契时,都不觉察土地冻结令(kaveat)的意思,更不知自己的屋地是属于主人还是州政府的,直到某一天他以市价 (market value)还完地价(Premium)。
他呼吁州政府停止以市价方程式计算来计算新村地契的地价,并提议,州政府应恢復使用国阵时期实施的2/2001通令,每平方尺收费1令吉至2令吉50的定价方式。
“除了按照市价外,雪州希盟政府还有另一类付款方式。屋主只须付1000令吉就可更新地契?”
庄祷融说,2008年民联执政雪州后,政府以“人民是老板”来看待,并把新村屋主视作“老板”来征收地价。不过却在过程中引入了一种所谓的象征性付款方式(Kaedah Nominal),即屋主可以通过支付象征性费用来更新地契。
他说,根据国家土地法典,这种象征性收费是被允许的,收费标准由行政议会决定,数额可以为10令吉、50令吉、100令吉、500令吉甚至1000令吉,目的只是象征性地收取费用。
“令人不解的是,当年2008年民联竟把象征收费定到蛮高的1000令吉,经过两次州选,今年的象征收费也飙升到5000令吉?”
他提到,在国阵时期,象征性费用的收取通常适用于学校、宗教场所、社团和慈善机构等,无附加任何严格条件,支付100令吉即可领取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