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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明:违例劏房 要不得
劏房在我国已属常见,直至日前灵市一间非法改造成劏房的公寓单位失火,造成一名女子毙命,大大凸显劏房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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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项市场调查显示,目前有超过600万大马人住在整间或隔间房(俗称劏房)。
1974年道路及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9条文,清楚阐明任何人没有地方政府的批准下,不能随意装修房子内部,尤其进行非法扩建等
劏房小小空间的租金绝不比普通单位逊色,之前便有人曝出仅放一张床、风扇及小面积便要600令吉。
可是,明知犯法,为何仍有屋主执意冒险把单位改造出租?而且租金这麽高,却有租客愿意忍受这般狭窄且不理想的劏房呢?
说到底,一切都是因为有需就有供,特别是产业旺区一带,如学院、工厂区,有者认为多人合租更经济。
一名友人曾在参观雪州某旺区房产时,中介建议友人可把单位分割成多个小房分租,以赚取更高租金。
劏房也被名称为“鸟笼”房,狭窄空间让人感觉压迫,而且当住户人数超出原本设计预算,设施损耗率也相对提高,对于其他住户极不公平。
劏房存有许许多多潜在问题,特别是卫生安全方面,灵市劏房起火夺命桉便是一个借镜。
说实话,若非有人报料,执法单位真的难以侦测到劏房的存在,或许管理层可扮演支援角色,协助监督业主或二手房东们,勿让大家继续违例扩建设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