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诗:供组屋管理层申请 拨2万 设法援基金
(梳邦再也14日讯)梳邦再也州议员黄美诗拨款2万令吉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供廉价和中价组屋联合管理机构(JMB)及管理委员会(MC)申请,作为有关单位支付50%或最高3000令吉的法律咨询或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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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邦再也区州议员黄美诗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根据初步调查,廉价和中价组屋中有50%至70%的住户按时支付租金给业主,但部分业主却未及时缴纳管理费和维修费。
黄美诗强调,这些未支付的管理费影响了组屋的维护和设施修复工作,将导致房产价值下降。为解决这一问题,该服务中心特设法律援助基金,以支援组屋管理机构及管理委员会进行欠款催收工作。
她说,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Strata Management Act 2013),组屋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可以向拖欠管理费的业主采取行动。业主如果对组屋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的服务及选择的管理公司不满,他们也将有权利通过每年举行一次的会员大会中选出他们认为的合适代表。
“组屋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并没有建立有效系统记录债务人和采取具体行动。”
黄美诗指出,为提高业主意识,该办公室今日与梳邦再也市议会的建筑专员和来自Shahrizan & Co的Shahrizan律师进行简报会,旨在帮助组屋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建立更加健全的管理制度,以维护组屋的长期利益。
助支付每年50%律师费
黄美诗说,申请该法律援助基金的条件有包括该组屋是由梳邦再也市议会的建筑专员分类的廉价和中价组屋、申请的组屋必须位于SS12-19、USJ1-22或PJS7 、9、11范围内,及此法律援助基金仅帮助支付每年50%的律师费,或高达3000令吉的律师费。
她说,该申请表格可到该办公室领取。
出席者有梳邦再也区州议员黄美诗、USJ1区(Zon1)市议员奈克、USJ2区(Zon2)市议员郑叶强、 USJ3区(Zon3)市议员谢有坚、USJ4区(Zon4)市议员卡马鲁、及建筑物委员会主任努丽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