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议会|黄思汉:邀业者交建议书 DRT计划 选最好方案
(莎阿南5日讯)雪州政府未来若落实电召客货车计划(DRT),将会邀请所有拥有准证的业者提交建议书,并遴选出对子民最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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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雪州公共交通事务行政议员黄思汉今日在雪州议会上,针对美丹花园区州议员阿菲夫附加提问,未来州政府是否会考虑,让所有获得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批准运营DRT的公司参与雪州DRT一事,如是回应。
他说,目前获得该机构准证的业者有3家,在未来州政府要实行DRT时,将会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查询,有多少家业者取得运营准证。
“我们将会邀请所有符合资格业者到来提呈建议书,并委任最适合的业者执行。”
阿菲夫也提问州政府支付多少津贴给目前2家DRT业者,黄思汉指出,目前2家进行概念验证的公司,个别获得216万令吉津贴。
“不过目前我们只支付了一小部分,大部分资金还在大臣机构手上,因为我们还要研究概念验证的表现。”
他也强调,DRT是一个崭新的服务,目前还未有数据可以估计其营运开销,以上的只是一个大概,未来若正式实行DRT的话,其开销可能更高,也可能会较低。
“这些都要在概念验证完成后才能知道的事。”
只委拥准证业者
黄思汉重申,州政府在遴选DRT概念验证伙伴时,必须遵守条规,只能够委任拥有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准证的业者。
“我们需要顾及到所有条规,以及乘客的安全,只能够委任获得准证的业者,而我们要实行概念验证时,就只有2家公司获得准证。”
他在州议会回应鹅唛斯迪亚区州议员希尔曼质疑州政府,为何不委任其他有能力进行DRT概念验证一事时指出,许多公司有这个能力,但没有申请准证,因此他们无法委任。
他补充,Rapid KL也有DRT服务,而他们所委任的营运商,与州政府所委任的都是相同。
另外,他说,大臣机构在DRT计划中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他们也需要大臣机构的经验与业者们进行洽商。
他回应希尔曼质疑大臣机构在该计划中的角色时说,大臣机构在该计划内并没有绝对权力,还需要考量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的准证、公共交通委员会的意见,最后才在行政会议上作出决策。
透过非车资收入增盈利
黄思汉指出,州政府曾与DRT营运商进行过初步讨论,透过非车资收入增加盈利。
他在回应无拉港区州议员王俊伟附加提问,州政府是否考虑减少在DRT上的开销时指出,若DRT进入实际运行,业者或可以透过如广告费的方式,来增加盈利。
他以日本的DRT为例,当地的DRT概念验证已经进行5年,因为当地政府需要更多的数据鉴定最适合的服务,而当地DRT的收入来源主要有3个,主要是来自政府津贴、第二就是广告费、第三则是车资。
“在我们正式实行DRT前,这些数据也是我们需要仔细研究的。”
针对王俊伟附加提问DRT是否可以扩大至加影市议会一事,他说,许多地区都有要求DRT,州政府会研究在需求最高的地点实行。
“若每个地区都实行DRT的话,会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我们需要仔细研究,让花出去的每一分钱达到最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