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工艺大学招非土著 隆雪华堂:并无违宪
(吉隆坡27日讯)隆雪中华大会堂认为虽然《1976年玛拉工艺大学法令》开宗明义表明,玛拉工艺大学是根据联邦宪法153条文成立,但宪法并未允许,像玛拉工艺大学的高等学府可以只收土著学生,把非土著学生拒于大学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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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雪中华大会堂发布文告时说,玛拉工艺大学原准备向非土著学生开放心胸外科研究生课程,未料引起该校学生会等多方非议,反对校方向非土著生任何开放招生的举措。
文告说,高教部部长赞比里更重申玛拉工艺大学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53条文的规定成立,以保障土著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因此不曾讨论或允许该校对非土著开放门户。
文告指出,玛拉工艺大学向非土著招生并无违宪之虞,联邦宪法第153条文,虽为土著及原住民提供诸多特权,却没禁止非土著涉足这些有土著及原住民特权的领域,高教部长说玛拉工艺大学只收土著学生是符合宪法第153条文的初衷,是对此条文的错误解读。
文告说,153条文并未表明,马来西亚可成立只收土著学生的高等学府,既然玛拉工艺大学可开放学额予外国学生就读,录取本地非土著生亦为合情合理之举。
隆雪华堂提醒,在我国心胸外科专科医学人才严重匮乏导致病人因医生短缺未及接受手术治疗而每星期有一病人去世的案例非常时刻,排他主义将导致国家医药发展停滞不前。
文告说,各造不应让医药保健议题模糊失焦,将课题政治化及纯以种族角度出发,反之大学的招生政策理应不分种族,并优先考量医学生的技能作为录取的要素,珍视各族为国家医学发展作出贡献的机会。
“安华政府应本着多元的’昌明大马’政策,响应拉惹莫达教授的呼吁,在国内只有玛拉工艺大学一间公立学府被政府认可提供心胸外科研究生课程之下,开放玛拉 工艺大学心胸外科课程予非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