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才荣:避免藐视庭令 雪隆海南会馆应419召开特大
(吉隆坡22日讯)雪隆海南会馆前署理会长拿督丁才荣促请理事会,遵循庭令于4月19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以避免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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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文告说,根据庭令,雪隆海南会馆特别会员大会应在今年4月19日召开,因此会长和副秘书长必须在4月5日,向所有会员发出特别会员大会通知。
他指出,123名会员曾在去年12月22日签署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EGM)的申请,并发送给理事会,旨在讨论并投票公布纪律委员会,对被冻结分别为5年及2年的2名会员拿督丁才荣和陈富䔗的调查结果、及通过一项不信任动议,罢免35名理事会成员,任命一个临时理事会来负责会馆的会务,直至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的年度会员大会。
他说,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是会员们对当前理事会成员失去了信心,认为他们进行了某些可疑的交易,并且未能向会员解释这些交易。
“然而,理事会拒绝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因此今年1月,申请人对雪隆海南会馆、会长及副秘书长提出诉讼,强制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他指出,在法庭诉讼中,会长和副秘书长声称拒绝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是因为一些签署请愿书的会员,撤回了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支持,也强调理事会成员不能被罢免。
他指出,法官却认为该特大请愿书已拥有足够签名,根据会馆章程,特大可由至少90名会员联名要求召开。
“法官也裁定会员们有权罢免理事会成员。”
他说,吉隆坡高等法院命令雪隆海南会馆在3月20日起的30天内,必须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他补充,理事会必须在今年4月5日,向所有会员发出特别会员大会通知,以避免藐视法庭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