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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议会 | 黄瑞林:放任牲畜游荡 罚1万
(吉隆坡1日讯)雪州政府将研究调整1971年控制牛只及水牛条例的罚款,从现有1000令吉调高至最高1万令吉的可行性,以严控饲主放任牲畜四处游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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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雪州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在州议会上,回答双溪比力区州议员雷健强提问地方政府对付放任牲畜游荡的饲主课题时说,各地方政府目前援引1971年控制牛只 及水牛条例第5(1)条文,对付任由牛只游荡的饲主。
他说,饲主将面对不超过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我们明白1000令吉罚款额太低,所以会探讨调高罚款额至5000令吉或1万令吉等的可行性。”
他说,执法单位在取缔期间往往面对找不到饲主的情况。
另外,雷健强在附加提问时也提出双溪比力曾发生2宗游荡牲畜导致死亡意外,却无法找到饲主负责一事时,也建议州政府规定所有饲主,必须为牲畜注入晶片,以在出现 事故后可以找到饲主。
黄瑞林则回应州政府会严正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