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情档案|警告信(上) 作者:雅蒙
芳妮站在一旁,手中的短枪指在这个男人的太阳穴上。
他被迫跪在地上,冷汗如雨,害怕得屁流尿滚,因为芳妮刚刚向天花板开了一枪,显示她可不是拿玩具枪吓他。
他全身颤抖求饶,他在惶恐中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芳妮隔了11年才来找他算帐?如果她要杀他,应该在10年前就杀他才对。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10年前,芳妮37岁,是一间酒廊卡拉OK舞厅的妈咪之一。这20年来,芳妮一直就是在灯红酒绿的欢场讨生活。
一开始芳妮青春貌美时是当陪容的小姐,但岁月带走了青春、美貌渐衰,芳妮在3年前因为生意越来越清淡,索性转为当妈咪。
如果酒客看中了,自己又愿意,当妈咪一样可以“兼职”卖身。
芳妮发现当妈咪之后,生意还好过当小姐最霉的时候,因为是有一些酒客喜欢她这种风韵犹存、成熟透顶的女人,甚至还有年轻的酒客也会找她一尝滋味。
芳妮已明白像她这种女性要嫁人不容易,所谓从良也不过是找个箩底橙屈就而已。芳妮已不奢望嫁人,况且身在欢场,如果寂寞要找男人不是难事。
人财两失
像芳妮什么男人没看过没遇过,但她还是在一年前上了当,人财两失,气愤与不甘心多于伤心,但又拿这个林达雄的男人没办法,因为的确是自己心甘情愿双手奉上钱给他、讨他欢心的。
因为这个林达雄比自己小上5岁。林达雄是个高大强壮、带着点坏男人魅力的男子,芳妮那时鬼迷心窍对他死心塌地一片痴情。
在林达雄饱食远飏后,芳妮心中明白那些姊妹表面虽然劝她∶“看开点,下次小心点啰”,背后是嘲笑她活该、不自量。怎么可能相信林达雄会真心爱自己。
转眼这已是一年前的事了。这一天从下午三点起就滂沱大雨,根本没有酒客上门。这些小姐就与妈咪们吃零食聊天,谈起一位近几个月已没上班的小姐,因为她腹大便便就快生了。
一位带她的妈咪说∶“她已决定生下孩子后把他送人,免得累人累己。我还已为她找到个好人家,夫妇结婚多年不能生养还愿意付十五千红包呢。”
众小姐笑笑说这也是一门好生意,但芳妮心中却像有根刺,因为在她15岁那年就生下个私人生女,结果女儿一出世就送了给人。转眼这个女儿也有21岁了。
芳妮有时会后悔把女儿给了人,有时又认为这是明智之举,女儿跟着自己不会幸福,只怕也会变成坏女孩。
女儿送人
芳妮唯一不变的感觉,是对这名女儿歉疚,她愿意为这名女儿做出任何补偿。
芳妮知道女儿给了好人家,也知道是谁领养她,后来这家人搬走了,芳妮一直以为从此没有机会再看到她。
但是,没有想到上天有意要让她们母女重逢,2个月前,芳妮在一个商场见到当年收养女儿的那对中年夫妇,如今他们都白发苍苍了,他们旁边有位娇俏的年轻女子,亲热的依偎在妈妈身边。
芳妮一眼就看得出这位声音甜美的女郎就是自己私生女,她眼角眉梢像生母,尖挺的鼻子还有下巴像她那个没良心的生父。
芳妮一阵心酸也欣慰,“女儿”显然生活得很好,与养父母举止亲热也证明他们对她视如己出。她已能肯定自己当年的决定是正确的。
芳妮并没有跟踪他们,看到女儿生活幸福,她于愿已足。她不想打扰女儿的生活,更没有和她相认的念头。
这点,芳妮很自量,一个欢场女郎出身的生母不但不能给女儿光采,对她恐怕更是一种打击与伤害。芳妮没有抚养过女儿一天,但是天性母爱是存在着的。况且她对女儿歉疚惭愧。
也在这个下大雨的晚上,芳妮又听到了那个负心人林达雄的最新消息。
在众人闲谈时,一位妈咪玉姐去接听电话,回来后对芳妮说∶“有件令你听了会火上加油生气的事,林达雄要结婚了,刚才某某说收到他的请柬,就在3个星期后。”
芳妮听了真是百感交集,气愤中更酸溜溜,林达雄结婚?那一个女人这么本事能捉到他?为什么自己就没这个本事。
(二之一、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