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未遵循清空地段判决 移走路障 倒垃圾!
(蒲种24日讯)私人发展商地段屡次出现非法倾倒垃圾活动,冥顽不灵的不法业者不但未遵循法庭判决清空地段,还移走梳邦再也市政厅设置的路障,再度闯入倾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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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段位于蒲种柏兰岭工业区花园(Taman Perindustrian Puchong Perdana),梳邦再也市政厅执法队伍今日第二度展开取缔行动,重新封锁该地段,同时警告若再出现非法倾倒垃圾,将采取严厉行动,向土地局申请充公该土地。
市政厅在本月11日曾发表文告,否认没针对该地段非法倾倒垃圾活动采取执法行动的指控,并指该地段的发展商已对非法倾倒垃圾者提出诉讼,法庭裁决给予2个月期限,从2023年8月11日起至本月11日期间,清空该地段的垃圾。
不过,这项裁决并无法阻拦非法倾倒活动,不法业者不但没有清理地段,还移走市议会设置的路障,再次闯入该地点继续倾倒垃圾,迫使市政厅执法队伍再次展开行动,重新封锁该地段。
该地段还有搭建的简陋木屋,相信是进行垃圾回收活动,市政厅发出驱离告示,指示不法业者必须离开当地。
地段的发展商代表与律师,今日也赶来了解情况。
市政厅企业和策略管理组副主任阿法利扎召开记者会指出,市政厅在早前的行动,已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A(9)条文,对该地段的发展商罚款2万5000令吉,同时充公不法业者倾倒垃圾的罗厘,
“这回的取缔行动,市政厅再次对该发展商发出2万5000令吉的罚单,同时下令在14天内必须清空所有垃圾。”
他说,如果该地段再次出现非法倾倒垃圾,市政厅将采取进一步行动,除了采取罚款和封锁策略,还会向土地局申请充公该地段。
阿法利扎:地主须确保 私人地不沦为垃圾场
阿法利扎指出,即使是私人地段,地主有责任确保持有的土地,不会沦为非法倾倒垃圾地点。
他说,市政厅严厉看待非法倾倒垃圾活动,私人地点沦为非法倾倒垃圾地点,将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下受对付,至于在公共地点倾倒垃圾,市政厅可以援引2007年固体废弃物与公共卫生管理法令对付。
他指出,蒲种柏兰岭工业区花园地段,出现非法倾倒垃圾活动已久,即使对付了地主,封闭了该地段又被不法业者闯入继续倾倒垃圾,市政厅严厉看待此事。
(张智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