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未经注册药妆保健品 取缔7店 充公逾6万货物
(吉隆坡17日讯)直辖区吉隆坡与布城卫生局到东姑阿都拉曼路一带,取缔7家贩卖未经注册药妆保健品的商店,充公207件总值6万5000令吉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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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卫生局主任诺艾莎发文告指出,当局是经过调查与接获民众投诉后,于9月13日到上述地区展开取缔。
“卫生局已到当地取缔多次,但鉴于外劳与本地人需求多,贩卖没注册药妆的行为一直在死灰复燃。”
她说,上述行动中,当局充公的药妆品中,有部分含有1952毒药法令管制列表中的违禁药成分,如安比西林、四环素(tetracycline)、抗组织胺、类固醇、催情药、视黄酸、对苯二酚等。
“含有以上成分的药物如抗生素,只能由获得注册的药房与药剂师提供,若这类药物没有在专业人士监督下服用,很有可能带来严重副作用。”
她指出,售卖没有注册药妆也触犯1984药妆控制条例7(1)(a),并可在1952贩毒法令下被罚款,首犯者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再犯者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她劝告消费者购买药妆品时必须小心,尤其在网络购买的,必须确保该产品拥有安全标签及登记号码。
民众可以到www.npra.gov.my检查登记号;同时民众可下载Farmachecker程序,扫描安全标签。
若发现有人贩卖可疑药物,民众可到www.pharmacy.gov.my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