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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过了废车还在 余保凭:隆市局应跟进
(吉隆坡24日讯)甲洞中央花园4/40路沦为废车区,虽然吉隆坡市政局曾发布通告,促请车主在两周内移车,惟时限已过,当局仍未对废车采取拖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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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洞社区工作者余保凭指出,由于甲洞中央花园范围内为住宅区,故泊车位对于居民而言,可谓至关重要。
“然而,本就极度缺乏泊车位的住宅区,却因废置于该社区的4至5辆废车,使到泊车位不足情况雪上加霜。”
他说,这些废车长期占据部分空间,导致该社区的居民夜晚回家时,常会因为欠缺泊车位,而双重泊车。
“加上该区遍布车辆且空间狭窄,即便居民能够将双重泊车的轿车推开,仍难以将轿车从泊车位驾驶出来。”
他坦言,早在一个月前,当局曾接到居民投诉废车问题,并为此发出通告,给予车主14天期限移车,否则就将废车拖走。
“然而,14天的期限已至,即便当局深知这些轿车为废车,仍未针对它们采取拖车行动。”
他坦言,当局理应检讨处理民生问题的方式,而非将本该优先处理的事件搁置,导致人们需长期面临该问题。
“在这科技时代,隆市局大可将居民的投诉,按排期分配在电脑上,确保监督通告期限,持续跟进民生问题。”
另外,他建议当局将该区废车,拖往当局位于增江北区的废弃车仓库进行处理,而非将仓库白白空置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