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卫生局突击禁烟区抽烟发125张涉逾3万罚款罚单
(吉隆坡14日讯)吉隆坡卫生局周六晚与各造采取联合行动,动员110人在隆市中心突击于禁烟区抽烟人士,共发出125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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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10人分别来自吉隆坡卫生局、疾病控制组、卫生部监督与法律组、吉隆坡市政局及警方,此行动援引2004烟草产品管制条例进行。
联合行动于下午6时开始,执法官员分别到市中心的食肆、购物中心、公园、有盖人行道等禁烟区进行突击检查。
卫生部副总监(公共卫生)拿督诺哈雅蒂指出,125张罚单总罚款额达3万1500令吉。
“这些罚单是援引1983食品法令第32b条文下的各项条例所发出。”
她在为时约5小时的联合行动结束后,在记者会上指出,上述罚单中,有44张是违例在购物中心抽烟,触犯条例11(1)(n)。
“有34张则是来自在食肆抽烟,违反了条例11(1)(d)项;21张是违例在公园抽烟、18张来自公共交通或候车站,2张来自在有盖人行道抽烟。
她指出,违反条例12的业者则有4家,皆触犯了12(1)(b)条例,即无法阻止人们在店内抽烟,有者还在店内贩售水烟。
她说,违反条例13(1)未成年抽烟的有1宗,违反条例14(1)没有张贴禁止未成年抽烟的标志也有1宗。
她指出,违反条例11与12的罚款为250令吉、违反条例13则罚50令吉、违反条例14者罚款500令吉,其中大部分违例者为本地人。
她说,卫生部的管控行动会一直持续下去,全国各地都会进行。
“我们希望全民禁烟,不要尝试抽烟,已抽烟者要戒断抽烟习惯。”
(李玉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