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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富有:借贷勿超过还款能力
抵押公积金第二账户存款的贷款计划已在4月7日开放申请,至上周三为止,马建屋与国家储蓄银行是其中2家参与该计划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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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所述,抵押公积金贷款者,若无法还贷,将被列入中央信用参考资讯系统(CCRIS)的黑名单。
不过,用以抵押的公积金,却不会即时发放给债权人还债,而是会等到贷款人满50岁后,才会把相关存款分配给债权人。
根据贷款计划条件,假设一名40岁的人,贷款5万令吉,利息4%,分10年摊还的话,连本带利应是7万令吉,即平均每月要还583.3令吉。
万一贷款人还了5年贷后,突然无法还贷,但金融机构却又无法即时向公积金局索取尾款,要多等5年至贷款人满50岁为止。
一般上,有抵押的贷款在无力还贷后,会充公抵押品抵债,但在抵押品无法即时收到的情况下,等待的时间会否产生其他附加费用,并追算在贷款人身上?
用公积金作保贷款的做法,可能会比允许会员直接提取公积金多了一重保护,至少存款没有减少,公积金派息也很大可能可以抵消贷款利息,但一切还是建基在能够准时还钱的前提下。
即使有足够的公积金存款作保,也不要借贷超过自己还款能力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