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明:严把关 免酿悲剧
柔佛居銮一对老夫妻吃鸡腿鱼(河豚)中毒,酿1死1昏迷抢救事件,引起大家对“鸡腿鱼”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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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此鱼肉质细嫩鲜美且少骨,在各地的名称也极“吸引人”,如北马叫“水晶鱼”,南马称“鸡腿鱼”,若对此鱼没认知,单看名字真不会想到是含毒的河豚,特别的名称也能轻易引起消费者购买兴趣而买来尝鲜。
根据卫生部疾病控制组数据,1985年至2023年3月期间,国内共通报58宗食用河豚后中毒事件,其中有18人死亡,这死亡率看似不高,但仍相当惊人。
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指1983年食品法令第13条文已充分阐明,禁止销售任何含有有毒、有害或其他损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拥有危险毒素的河豚(俗称鸡腿鱼)不允许出售的。
然而,为何市场上还有人公开售卖河豚,相关禁卖条文还生效吗?还是有关当局执法出了疏漏,让大家竟可“忽视”禁令?抑或大家对此鱼的认知太贫乏,觉得贩商已处理干净,不会这么容易出事。
不管如何,悲剧已发生,再纠结谁对谁错无济于事,何况渔贩去了头尾和剥皮后,已难以辨认这鱼是何鱼,况且许多鱼产样子相似,容易让人混淆而出错,尤其人们除了会购买自己平日吃惯的鱼产,也是靠商贩介绍新鱼产。
未来除了大家小心留意陌生鱼产,最动要还是政府单位可严加把关,免再让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