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大马卡报假案日增 2男女被控 难逃罚款
(巴生29日讯)两名男女遗失大马卡后,为免被国民登记局罚款,居然报假案谎称遭掠夺和抢劫,结果被警方识破而控上法庭,各别罪成被判罚款1000令吉和6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则以一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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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南警区主任谢鸿方助理总监向媒体指出,该警区发现近来越来越多民众,企图报假案瞒天过海。
他说,该警区已把10名报假案者控上法庭,其中去年为3人,但是今年才不到3个月,已经有5人被控。
“最新2宗,便是上述一男一女,被告年龄分别是22岁和25岁,他们是于周二(28日)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罪名下,被控上巴生法庭。”
他说,警方发现,现下一些民众在遗失大马卡后,因为担心面对国民登记局的罚款,选择向警方报假案。
“但是,他们的行为可以换来沉重代价,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最高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因此,他劝告民众不要企图走漏洞,不要再误以为报假案,便可逃避国民登记局的罚款,惟最终换来的可能是更高罚款,甚至监禁。
他强调,警方严肃处理类似案件,绝对不向报假案的不负责任个人妥协,一旦查证便会采取行动。
另外,根基国民登记局遗失大马卡的罚款说明,首次遗失罚款为100令吉,第二次为300令吉,第三次和以上罚款为1000令吉,每次申请补发大马卡的手续费则为1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