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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部:不接受业者借口 所有物品 须清楚标价
(吉隆坡13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物部秘书长阿兹曼强调,无论任何情况,物品都必须清楚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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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售价控制和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商品标价和服务收费)已清楚阐明,所有物品都必须清楚列明售价。”
阿兹曼发文告时指出,商家、业者往往都会以人手不足、物品价格波动频密,导致来不及更换售价、忘记标签为未标签售价的借口,这些都不不能被接受的。
他说,便装执法人员会在接获投诉后,到指定的地点检查,确保业者、商家都遵守条例,违例的业者将在抵触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条例下被对付。
他坦承,纵然已明文规定,但还是有一些商家业者未遵守指南,所以当局的突检行动会持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