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儿在校遭舍监殴打 妇女被控报假案
(莎阿南26日讯)一名家庭主妇报假案,声称儿子在宗教学校遭舍监殴打,今日被控上推事庭;被告不认罪,获准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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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的被告祖莱娜被控于8月21日凌晨12时45分,在太子园第25区警局,向警员提供书面信息,报假案。
她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下被控,一旦罪城,可被判处最高监禁6个月,或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艾丽兹雅副检察司向推事莫哈末理查提议,让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且不可发表可能会影响案件审讯的媒体声明。
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旺阿兹米尔则要求减少保释金,因为这是其当事人首次被控,且其20岁儿子如今已在社交媒体被疯传。
莫哈末理查禁止被告发表可能干扰案件审讯的媒体声明,另谕令此案于11月15日过堂。
另外,莎阿南警区主任依克巴助理警察总监发文告说,该名女子于8月21日晚上11时报案,声称其儿子在宗教学校遭到舍监殴打及敲头,甚至要把其孩子赶出该校。
他说,接获投报后,警方发现其儿子是被送去中心接受4个月的戒毒疗程。
“8月23日,投报人的孩子报案,指自己没遭到校方的殴打,但两天后,该男子再次报案称自己被同一方殴打。
“在莎阿南医院为受害者做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受害者没事有受伤。”
依克巴补充,此案已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展开调查,并移交给副检察官,已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但投报人今日在相同法令第182条文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