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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以“更易用餐”为由 分碟上菜 贵RM10
(吉隆坡30日讯)分碟装一道菜,要额外增收多1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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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依德利斯于本月28日,带同妻子到吉隆孟沙一间餐馆用餐,点了一份在餐牌上标价25令吉的螃蟹。
他说,点餐时,服务员以“更容易用餐”为由,建议把螃蟹分成两碟上桌,他与妻子便答应。
“当我们到柜台付费,看到收据竟把螃蟹分成两个收费,即7令吉鸡蛋和30令吉螃蟹,我说那道菜是螃蟹,不是鸡蛋,服务员还质疑我分开点餐,然后我解释是服务员建议分两个碟,我只点了螃蟹。”
依德利说,之后服务员再打一张收据,螃蟹的价格为35令吉,依旧和餐牌标价不一样。
“我们确认了餐牌是标价25令吉,然后服务员才承认,螃蟹价格已起价至35令吉。”
他说,服务员也私底下告知,如果分碟上菜,价格也会不一样,因为分量不一样。
“但我们并没有要求分碟上菜。”
他说,由于柜台已出现长龙,因此他与妻子选择离开。
“我已针对此事向电邮贸消部,看他们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