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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多点◢ 路上遇Marshall指挥交通 警方告诉你应怎办
相信大家都曾看见“Marshall”在路上指挥交通吧,可是警方已强调他们是没有执法权利,更不能随意在路上指挥交通,要求驾驶者让路或在路上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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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shall是属于非政府组织,也不是执法机构,所以是没有执法权力。
根据大马皇家警察交通调查及执法部(JSPT)的面子书专页所指,无论是任何人还是Marshall成员是骑着什么类型的摩哆,一律禁止在没有警方陪同下,擅自在路上指挥交通,
换言之,道路使用者是无需听从Marshall的指示,包括要求他们让路、将轿车停在路口处等。
在1967年警察法令和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授权警察、陆路交通官员、地方政府交通督导员等,在路上指挥交通;至于其他个人和群组,在没有警员在场的情况下,是禁止指挥交通,否则将被援引上述法令受到对付。
一旦罪成,是可被罚款或坐牢。